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。 《决定》指出,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,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。2014年以来,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,本次再取消114项。至此,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%以上,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。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,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,其中准入类3项,水平评价类4项,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、防雷、管理咨询等领域;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,均为水平评价类,涉及机械设备、食品加工和农业、文化、轻工等多个领域。其中,涉及“合成树脂生产人员”(包括聚乙烯生产工、聚丙烯生产工、聚丁二烯生产工、聚氯乙烯生产工、
环氧树脂生产工、丙烯腈—丁二烯—苯乙烯共聚物(ABS)生产工、
生产工)和“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”(包括农药生物测试实验工、染料分析工、涂料合成树脂工、制漆配色调制工、催化剂试验工、化工添加剂制造工、催化剂制造工、化学试剂制造工)等。 更多详细报道请关注复材网 www.cnfrp.com